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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件通报!深圳一企业被处罚款30万元(3)

来源:中国金属通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1-12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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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施工总承包II标“5·16”高处坠落 死亡事故处罚案 2020年5月16日14时32分许,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竹岭四路深圳技术大学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II标“5·16”高处坠落

死亡事故处罚案

2020年5月16日14时32分许,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竹岭四路深圳技术大学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标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调查,深圳市南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涉事项目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按施工方案施工,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责令停工整改期间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及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员工违规作业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深圳市南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阮某某,未依法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到位,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且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该起事故中,涂某某作为专业分包单位中建不二幕墙装饰有限公司项目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严格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坪山区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9月2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深圳市南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处以23万元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深圳市南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阮某某处以2.64万元罚款;对中建不二幕墙装饰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涂某某处以6.万元罚款。

各生产经营单位

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

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消除事故隐患

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来源: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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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金属通报》 网址: http://www.zgjstbzz.cn/zonghexinwen/2020/1112/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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